请在发票开具之次月20日之后进入地市网上税收业务系统发票查询页面填写发票代码(12位)、发票号码(8位)进行发票鉴别/查询;校验码仅适用于建安发票、有奖发票及住宿业发票,
带(*)为必填项目
。
发票查询提示:鉴定范围在
取得的地税发票方可在本系统中查询
发票数据查询
发票代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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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票号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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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验码:
发票查询结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