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票明细查询
请在发票开具之次月20日之后进入地市网上税收业务系统发票查询页面填写发票代码(12位)、发票号码(8位)进行发票鉴别/查询;对于有校验码的发票(建安发票、有奖发票及住宿业发票)必须填写校验码!带(*)为必填项目
发票查询提示:鉴定范围在南平市地税系统取得的地税发票方可在本系统中查询
发票查询结果